重新定義
来自GeoGebra Manu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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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「重新定義物件」來修改構圖是一個很通用的方式。請注意這可能會更動構圖按本中的作圖流程。
備註: 重新定義的物件只能相依在此步驟之前的物件,因此您可能需要先到構圖按本調整作圖順序。
在 GeoGebra 中,可使用不同方式重新定義同一個物件:
- 點選「移動」工具並在代數區任意物件上雙擊滑鼠左鍵。
- 點選「移動」工具並在繪圖區任意物件上雙擊滑鼠左鍵,將會開啟對話窗,讓您重新定義物件。
- 在文字欄位輸入物件的名稱以及新的定義,即可更改物件。
- 點選左下角的「屬性 ...」按鈕,將開啟屬性對話窗,在一般頁面可更改物件的定義。
- 從 GeoGebra 4.2 版開始,剛建立一個新物件後,馬上在鍵盤按下任意鍵,將會開啟「重新命名」對話窗。
備註:
被固定的物件無法被重新定義。必須先到屬性對話窗的一般頁面並取消勾選「固定物件」後,才能重新定義。
操作範例
在空白的繪圖區上,利用「新點」工具建立一自由點 A,在另一處用「直線(過兩點)」工具建立一條穿過 B、C 兩點的直線 a。
範例: 若要將 A 點附著在直線 a 上,必須先在 A 點雙擊滑鼠左鍵來開啟重新定義對話窗。接著在文字欄位內更改定義為
Point[a]
並按下 Enter 鍵。若要將 A 點從直線 a 再次脫離,必須重新定義 A 點到某個自由點,例如 (1, 2)。範例: 另一個範例是將穿過 B、C 兩點的直線 a 轉換為線段。打開直線 a 的重新定義對話窗,並將文字欄位內的
Line[B, C]
改為 Segment[A, B]
。